一、建立组织机构,创新工作机制。
1.成立组织机构。
(1)根据《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管理办法》,组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人参产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组织单位、承担单位和共建单位组成。
组织单位: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负责指导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人参产业)的筹建和运行,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人参产业)提供规划指导,协调有关方面对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人参产业)给予支持。
承担单位:吉林人参研究院。负责组织并推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人参产业)的筹建与运行,建立健全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人参产业)章程等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人参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和工作计划策划,并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人参产业)提供办公场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配套启动经费,开展日常工作。
共建单位:与人参产业发展相关的省、市、县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组织、咨询服务机构、宣传媒体以及人参种植、加工、营销企业,人参相关食品、保健品、药品、日化产品等生产企业和营销企业。主要承担国内外人参产业发展动态以及市场和消费需求的分析研究,研究人参产业发展规划和发展模式,开展人参种植、加工技术和标准的研究,结合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人参产业)资源和条件,提出标准制修订需求,开展标准研制并推广实施。
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人参产业)领导小组设组长1名,由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吉林省广播电视局、有关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全国参茸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吉林省参茸办公室、吉林人参研究院等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组成。组员由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国家参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吉林省参业协会、吉林省标准研究院、延边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通化师范学院、吉林省人参检测中心、《人参研究》编辑部、通化市人参产业办、白山市人参产业办、延边州人参产业办、吉林省通化市人参文化研究会、人参种植企业、人参加工企业、人参生产企业、人参营销企业等单位的代表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人参产业)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标准创新管理处,负责日常工作。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牵头,有关共建单位配合)
(2)组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人参产业)联盟。在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人参产业)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主要负责审议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人参产业)制度、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理事会调整等重大事项。联盟设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秘书处设在吉林人参研究院(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2718号),由秘书长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吉林人参研究院牵头,有关共建单位配合)
(3)成立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人参产业)专家委员会。由国内人参产业专家组成(其中吉林人参研究院的人员不超过三分之一,且吉林人参研究院的人员不得担任专家委员会主任),专家委员会分别设立种植、加工、化学、药理、产品、营销、文化、宣传等专家组,主要对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人参产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大项目等提出咨询意见建议。(吉林人参研究院牵头,有关共建单位配合)
(4)注册成立国家(或吉林省)人参产业促进会。为开展人参产业团体标准化工作取得合法资格。(吉林人参研究院牵头, 有关共建单位配合)
2.创新工作机制。将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人参产业)建设作为振兴人参产业的重要工作进行推进。相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充分整合各种资源,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强化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充分发挥组织单位、承担单位和共建单位作用,按照各自分工,履行各自职责。强化各单位间横向合作,释放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人参产业)成员单位活力,发挥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综合优势,为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人参产业)成员单位营造一个互相衔接、功能完备、自由合作、互利共赢的合作氛围。鼓励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人参产业)成员单位充分利用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人参产业)资源,系统布局,协同创新,联合开展重大技术攻关和重点产品研制,探索技术创新与标准化协同发展的工作机制,实现互补多赢。(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人参产业)领导小组牵头,有关共建单位配合)
二、开展人参产业发展现状和标准化现状研究。瞄准市场和消费需求,开展我国以及韩国、日本等重点国家的人参产业法律法规、人参产业发展现状和重点标准的比对研究。梳理并验证测试我国人参产业现有各级标准和近年来我国人参领域取得的技术创新成果,综合人参产业发展现状、发展需求和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人参产业)资源条件,构建标准体系的框架图和编制标准体系明细表,制定提升人参产业标准化的近期、中期、远期目标和规划。(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牵头,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有关共建单位配合)
三、构建现代人参产业标准体系。大力推进技术攻关和重点产品研制,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重点关注基础标准、检测方法标准、生态标准以及跨专业、跨学科、技术面广、产业链长的标准的研究与制定,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法规、为行业自律等提供依据。
1.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积极协调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TC403和ISO/TC249等标准化管理部门和组织,通过深化推进国际标准化研究工作,提高联盟成员单位组织和参与国际标准化技术交流活动的积极性,强化成员单位国际标准化意识,提升我国在人参领域技术标准方面的国际影响力。(吉林农业大学牵头,中国农科院特产研究所等有关共建单位配合)
2.及时制定和修订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加快基础标准、检测方法标准、生态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推动人参术语和定义国家标准、人参单体皂苷检验鉴定国家标准的立项,填补对照品标准及对照品检验方法标准的空白。(吉林人参研究院牵头,全国参茸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吉林省人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辽宁省参茸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有关共建单位配合)
3.加快推进市场急需的团体标准的制定。发挥人参产业相关社会团体的作用,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开展种植、加工、管理、销售、检验、鉴定、溯源等系列市场急需团体标准的制定,将科研成果、专利技术融入团体标准,建立联盟成员有偿使用机制,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步伐。(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吉林农业大学、中国农科院特产研究所等有关共建单位配合)
4.指导和帮助人参企业制修订符合产业发展规律和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的企业标准。为人参种植、加工、营销等企业提供技术标准服务,提升企业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有关共建单位配合)
四、推进人参标准化种植。按照人参种植对自然环境、土壤、水、热、光、气等条件的要求, 组织开展非林地种植6年生人参种植、5年生西洋参种植、人参种子种源保护等重大技术攻关项目研究,科学确定种植规模,保持人参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和优势地位。实施有机肥替代战略,大力推进化肥和农药替代化、减量化,加快推进人参专用肥料、农药的研发、筛选和登记,推广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坚持做到测土栽参、安全用药、参龄达标,全面推广应用绿色优质种植技术。(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牵头,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以及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等有关共建单位配合)
五、加强对林下参的研究。研究制定林下参保护管理标准,切实保护好优质人参资源。深度研究林下参资源的开发利用,提升林下参的价值。调查研究林下参的适宜生长区域、留存面积和产量等基础情况,建立林下参有序开发利用制度和机制。坚持生态种植原则,严格控制种植密度,杜绝改变林下参生态环境和一切影响林下参品质的行为,确保林下参品质,维护林下参信誉。(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牵头,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以及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等有关共建单位配合)
六、开展人参精深加工研究及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立足拉长产业链和提高附加值,坚持高精深,开展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研发。鼓励研发人参方便食品、健康食品,扩大人参消费应用领域,加快人参保健食品提档升级,加强人参进入食品的安全性和功能性知识普及,引导消费者科学食用、放心消费人参食品。加快开发多元化、高端化人参化妆品,积极培育人参日化用品品牌,提高市场占有率。积极开展人参稀有皂苷大批量生产技术研究,支持利用人参提取后的残渣,开发人参生物菌肥和饲料添加剂等制品,提高人参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吉林省人参研究院牵头,有关共建单位配合)
七、打造人参产业标准和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整合现有的相关人参平台资源,开发面向社会充分开放的人参标准和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网站、微信、APP等新媒体,实现人参产业文化、政策法规、标准、科研、检验检测、认证认可、产品、企业、市场、人才、商贸等信息共享,实时为社会各界,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提供标准和产业信息资源综合服务。
平台应具备以下基本功能:
1.深度挖掘整理人参文化资源。讲好人参文化故事,强化人参文化创意,通过动漫、影视和文学作品等多种形式展现人参产业发展和人参文化成果,坚持人参产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相互融合、相互促进,营造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人参、了解人参、喜爱人参、消费人参、投入人参产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2.搜集、整理、公开人参产业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信息,并创新宣贯推广模式。采取制作PPT、视频短片等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进行深入解读和宣传推广。
3.展示先进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推介人参产地和产品质量追溯、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等服务,推介人参产业优秀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鼓励开展人参种植和加工技术研究,促进先进适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先进经营理念和创新管理模式。
4.推介人参产业公共品牌和企业品牌。推介诚信企业、龙头企业、技术和管理创新型企业主体,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5.推介营销市场和商贸物流服务。提供电子商务平台,发布重要的大宗销售和采购讯息,促进贸易合作与交流。
(吉林人参研究院牵头,有关共建单位配合)
八、创新标准宣贯和推广模式。
1.充分利用人参产业标准和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人参研究》杂志、“中国人参大学”微信平台、APP、广播电视频道等媒介,采取制作视频片、PPT、公益广告和开展“大讲堂”等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系统宣传、解读人参产业相关标准和产业政策。(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牵头,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吉林省广播电视局、吉林人参研究院、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通化师范学院等有关共建单位配合)
2. 组织创建人参全产业链标准创新示范基地。包括人参良种繁育、种植、初加工技术标准创新示范基地,人参相关食品、保健品、日化产品、药品生产技术标准创新示范基地,市场营销技术标准创新示范基地,检验鉴定技术标准创新示范基地等。(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牵头,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等有关共建单位配合)
3. 推进人参产业品牌建设。通过标准引领和行业规范,打造地理标志公共品牌和企业品牌。积极开展人参产品宣传,加快人参产业品牌建设,全力打造我国自主、高端、具有广泛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人参品牌。(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牵头,有关共建单位配合)
九、大力培养标准化人才队伍。
1.推动人参标准进校园。联合国内从事人参教学研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模式,为在校师生开展标准化基础知识讲座、系列人参标准解读、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加强人参领域标准化人才培养。(吉林人参研究院牵头,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通化师范学院等有关共建单位配合)
2.推动人参标准进入企业。结合现有科研院所、人参协会、人参商会、人参企业技术联盟等平台,定期举办人参标准化知识讲座、标准解读和技术培训,有目标、有针对地培养企业标准化技术人才,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帮扶企业发展壮大。(吉林人参研究院牵头,有关共建单位配合)
3.推动人参标准进入人参种植户、人参加工户、各级人参销售平台。利用“中国人参大学”微信平台,在人参种植户、加工户和各级人参销售平台以多种形式开展人参种植、人参加工、人参产品开发、人参技术标准、人参文化、人参历史、人参食品、人参保健品、人参化妆品、人参功能以及人参相关产品使用指导等知识介绍。定期发布人参产业相关法规、新成果、新技术、新标准、新方法,新产品。(吉林人参研究院牵头,有关共建单位配合)
十、推动人参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
1.加快推进人参全面进入新食品原料目录的步伐,力争取消人参食用部位、生长年份、食用人群的限制。
2.开展林下山参进入食品的科学路径研究,拓宽林下山参的使用范围。推进林下山参写进保健食品名称和允许在配方中标注的进程。
3.推进人参保健食品备案制。人参保健食品一直实行注册制,由国家受理审批,需要进行人参安全毒理学评价、功能学评价、稳定性评价等,时间长、费用高。而人参已经进入食品,属于无毒食品,并且功能明确,无需再做重复试验。推进人参保健食品备案制,由省级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备案批准,可以减少程序,缩短时间,有利于产业发展。
4.推动解决《中国药典》与国家标准中野山参名称不一致的问题。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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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检验、鉴定机构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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