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创新管理司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正式成立于2001年10月。内设机构包括标准技术管理司和标准创新管理司。负责下达国家标准计划,批准发布国家标准,审议并发布标准化政策、管理制度、规划、公告等重要文件;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外通报;协调、指导和监督行业、地方、团体、企业标准工作等。
二、推荐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吉林省政府是国务院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和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由省长、副省长、秘书长、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对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人参产业)的建设起推荐与督促作用。
三、组织单位: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下属厅级机构。根据《吉林省机构改革方案》,将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知识产权局)的知识产权管理职责,吉林省商务厅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职责,吉林省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等整合,组建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作为吉林省政府组成部门,加挂吉林省知识产权局牌子。负责指导创新基地的筹建和运行,为创新基地提供规划指导,协调有关方面对创新基地给予支持。
四、承担单位:吉林人参研究院
吉林人参研究院是国内唯一一家全方位从事人参研究的省级人参专业研究机构,隶属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要从事人参、西洋参及长白山天然药物的科学研究、技术推广、产品检测及专业杂志出版等公益服务工作。吉林人参研究院建有长春、通化两个院区。研究院现有人员67人,设有人参栽培技术研究室、人参加工技术研究室、食药基础研究室、植物化学研究室、测试中心、人参技术推广站、《人参研究》杂志社和科研处等业务部门。
吉林人参研究院拥有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批准建设的“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人参产业)”,农业农村部认定的“国家人参加工技术研发分中心”,工信部认定的“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认证的“人参栽培国家三级实验室”,吉林省工信厅认定的“吉林人参产业公共技术研发中心”,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和农业农村厅认证的“吉林省人参检测中心(CMA)、(CATL)”、吉林省中医药局认证的“人参应用技术研究室”和“中药化学实验室”等多个科研和公益服务平台。
吉林人参研究院负责组织并推进创新基地的筹建与运行,建立健全创新基地章程等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创新基地发展规划研究和工作计划策划,并为创新基地提供办公场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配套启动经费,开展日常工作。
五、共建单位:与人参产业发展相关的省、市、县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化组织、咨询服务机构、宣传媒体以及人参种植、加工、营销企业
主要承担国内外人参产业发展动态以及市场和消费需求的分析研究,研究人参产业发展规划和发展模式,开展人参种植、加工技术和标准的研究,结合创新基地资源和条件,提出标准制修订需求,开展标准研制并推广实施。
相关政府部门链接
院校、院所链接
相关检验、鉴定机构链接
人参相关企业链接
人参相关协会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