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华
2020-06-05

张春华,女,籍贯山东,生于1970年6月。1990年9月就读于通化师范学院生物系。现任职敦化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1992年7月,从通化师范学院毕业后,被分配到敦化市的重点高中——敦化市实验中学。1992年7月至1993年8月任生物教师期间,通过认真钻研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努力践行“学为人师,行为世范”。1993年8月至1998年10月任校团委书记期间,以陶冶学生情操、寓教于乐为己任,经常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积极健康的演讲赛、文艺汇演、校园歌手大赛等活动。同时,为提高自身素质,在省委党校进修学习了教育管理专业的本科学历。

1998年10月,在参加敦化市“三方面”(妇女、少数民族、非党)后备干部培训班后,被提拔到敦化市黑石乡任副乡长。虽身为女性干部,但勇于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吃在食堂,住在办公室,做过产业结构调整、搞过民办教师改革、抓过重新选举组织涣散村班子等工作,并与当地百姓结下深厚情谊。

1999年10月,通过敦化市“一推双考”(组织推荐,理论知识考试、面试考试),考入敦化市妇联任副主席。期间全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并带领乡镇妇联积极发展“妇”字号项目,让广大农村妇女在发展农村经济上,充分发挥出“半边天”的作用。

2003年7月,被提拔到敦化市委宣传部任市委学习室主任、宣传部副部长。在工作中,立足岗位,兢兢业业。认真制定落实全市宣传思想工作和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定期组织全市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和培训;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适应新形势,拓展知识领域,2006年参加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学习,2009年研究生毕业。

2007年8月,调至敦化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体育局任党委书记、局长。到任后,紧紧围绕文体惠民工程,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改善城乡文体基础设施。为市区21个广场、16个乡镇级广场和80%的村级广场配置上健身器材;为所有村屯购置了音响、乐件和秧歌服等,让农村人与城里人享受到同样的文体生活。每年举办“刀画展”、“五·一游园节”、“篮球联赛”、“国际冬泳邀请赛”等大型活动10多场,组织体育单项协会常年开展活动达400多场次,为敦化市文化事业的发展和全民健身活动的普及,营造出浓郁的社会氛围,极大地丰富了敦化市民的业余文化生活。任职以来,先后2次被评为全国“扫黄打非”先进个人,并率领文体系统获得全国文化先进县(市)、中国刀画之乡等国家集体荣誉29项。2013年8月作为吉林省县市的唯一代表,在沈阳参加全国群众体育和体育系统双先表彰大会,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接见并合影留念。

图文来源于通化师范学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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